同亨大酒楼实景图
同亨酒楼位于龙湖区32街区黄山路67号,系汕头市中高档次的中餐(潮、粤菜、高档海鲜、燕翅鲍为主)酒楼,营业面积6000多平方。同亨酒楼用地此前已被纳入《台商*区节制性规划》D05-2地块中,为二类住宅/商业/商务用地(R21/B1/B2)兼容二类服务举措措施用地(R22)。
D05-2地块合用地10709平方米,容积率≤4.5(其中住宅≤4.0,商业/商务≥0.5),地上计容建筑面积48191平方米,建筑密度:≤40%(塔楼≤25%),绿地率≥30%,停车率≥20%。预计可建设1-2幢高层住宅。D05-2东侧D05-4地块为公共交通场站,北侧D05-5用地性质与D05-2不异,南侧D05-3则为纯商务用地。
用地规划图
依照《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打点举措》(市当局第147呼吁)有关规定,现将伟联发展(香港)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同亨酒楼“三旧”改革项目用地规划前提事项公示:
用地位置:龙湖区32街区黄山路东侧(同亨酒楼)
用地性质:二类住宅/商业/商务用地(R21/B1/B2),兼容二类服务举措措施用地(R22)
容积率:≤4.5(其中住宅≤4.0,商业/商务≥0.5)
建筑密度:≤40%,其中塔楼≤25%
产权用空中积:9530.00平方米(14.295亩)
上述有关项方针具体信息,可到汕头市城乡规划局龙湖分局(汕头市龙湖区大北山路3号财审大楼304房)查问。凡与申请事项之间有短长关系的,依照有关规定,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(申述回收书面形式,个人申述资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,单位申述资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)。过时未提出的,视为摒弃上述权利。
联系人:邱同志
联系德律风:88580109 监视德律风:885801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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